CAD图纸中弱电系统设计说明标准范文

JUMU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19-07-1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复制链接分享      上一主题  翻页  下一主题
本文内容为标准的住宅小区弱电系统设计说明,结构清晰、内容详尽,设计说明由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内容等内容组成。以下为设计说明全文,内容到消防未止。后续会发布更多弱电系统的设计与CAD制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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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远景小区;
子项/单体名称:3#楼
1.2 建设地点:某某市
1.3 建设单位: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1.4 使用功能:住宅
1.5 设计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6112.32m2/,建筑地面总高度48.8m,层数地上16层,地下1层。
1.6 建筑类别: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1.7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1.8 人防工程等级:详人防图纸。
1.9 抗震设防烈度:8度。
1.10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11 主要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1.12 其余详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总表。
2 设计依据
2.1 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2 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初步设计审批意见。
2.3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2.4 国家主要技术法规:
2.4.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4.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43-2012;
2.4.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2.4.4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2011;
2.4.5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2.4.6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2011;
2.4.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2.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2.4.9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2.4.10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2.4.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2011;
2.4.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2.4.13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6-2012;
2.4.14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47-2012。
3 设计内容
本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话布线网络布线系统、访客对讲系统、视频安防监控、远程抄表系统等弱电系统(仅预留弱电主干线槽、套管)。
4 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F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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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系统设计概述
4.1.1 在3#楼地下一层设置一个消防安保控制室(与安防监控合用)。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
消防控制室内设:
(1) 火灾报警控制器; (2) 消防联动控制器; (3)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4) 消防专用电话总机;
(5) 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4.1.2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形式为集中报警系统。
4.2 消防控制室除能对建筑物内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外;还预留数据接口,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传输信息的功能。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4.3 各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可互相通信并显示。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4.4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4.5 探测器:在加压送风机房、强弱电间、电梯机房、住户卧室、起居室和其他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在住户厨房设置感温探测器。
4.6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要求
4.6.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符合《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2006的要求。
4.6.2 本项目联动控制台采用台式。消防电话、广播的控制、操作部件和电脑的显示器工作状况显示灯等,要求布置在面板上。
4.6.3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有"与"逻辑关系、独立的报警信号。
4.6.4 各消防水泵、各防烟风机、各排烟风机,除联动控制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可在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直接手动控制启停。通过电缆直接连接至现场控制箱(柜),并显示设备电源状态和工作状态。
4.6.5 切断有关部位非消防电源、接通应急照明电源、全部电梯降首层、关闭防火门、降落防火卷帘、 停空调送风机和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等,除由联动控制器经模块自动控制外,还可以在手动控制器上手动触发,通过联动控制器经模块完成上述动作,并显示其状态。
4.6.6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
4.6.7 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宜分时启动。
4.6.8 各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
4.6.9 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7 对火灾报警和火灾确认的联动控制要求
4.7.1 任何一个感烟或感温探测器动作或其他报警器动作,任何一个水流指示器动作,视为火灾报警。立即在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报警,显示具体位置或区域。
4.7.2 一个探测区域内的两个独立探测器相继动作或一个探测器动作和一个手动报警按钮动作,即视为火灾确认。
(1) 启动所有火灾声光报警器(含广播系统)。
(2) 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 控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除消防电梯外,客梯回降后切断其电源,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4) 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关闭空调通风系统;在自动喷淋、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需要切断的正常照明。
(5) 联动开启相关区域的防排烟阀,进而联动开启相关防排烟风机。
(6) 自动打开涉及疏散的电动栅杆,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
(7) 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的门锁。
4.7.3 防烟排烟系统控制
(1) 火灾确认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打开有关部位的送风阀,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风机(包括补风机、正压送风机),并接收反馈信号。
(2) 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的降落。
(3) 火灾确认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打开报警层(部位)的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并接收其反馈信触发,同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动作信号作为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启动,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4) 当排烟温度超过 280℃ 时,设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关断后,联动停止对应的排烟风机,各动作信号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5) 设于空调通风管道出口的防火阀,应采用定温保护装置,并应在风温达到70°C时直接动作阀门关闭;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7.4电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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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控制中心设置电梯监控盘,除显示各电梯的运行状态 、层数外 、还设置正常 、故障 、开门 、关门显示。火灾发生时,根据火灾情况及场所,由消防控制中心电梯监控盘发出指令,指挥电梯按消防程序动行,并对全部或任一台电梯进行对讲,说明改变运行方式的原因。电梯的火灾指令开关采用钥匙开关,由消防控制中心(室)负责火灾时的控制。
(2). 电梯控制箱提供无源接点,经模块接入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控制。火灾时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并接收其4.12 系统供电
4.1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源。
具体所需容量由承包单位结合选用产品进行深化设计确定。各电源装置的服务范围详见系统图纸。
4.12.2 消防控制室内所设 UPS或 EPS电源由承包商确定,其电源输出功率、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12.3 系统DC24V配电线路应加设熔断器保护。熔断器额定电流值应是线路正常工作所需最大电流的1.5~2倍;线路的载流量应大于熔断器额定电流值。具体由专业公司结合选用产品进行配置。
4.12.4 本系统与建筑物内各电气接地系统(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等)共用接地网,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
4.12.5 采用交流供电的消防电子设备应作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线采用机房内的配电PE线。
4.12.6 各系统的穿线钢管,金属线槽,金属接线盒等均应做好电气连接并接地。
4.13 其它
4.13.1 各消防电梯轿厢内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4.13.2 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13.3 所有阀门、自动门等消防设备的执行机构所需电源由消防系统配套提供。
4.13.4 所有强启照明、消防设备等联动所需中间/控制继电器由消防系统配套提供。
4.13.5 火灾发生时控制电梯回降首层的控制及返回的信号,甲方应向电梯承建商提出要求。
4.13.6 各系统的设备由承包商成套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消防控制室内各系统的设备布置由承包商确定并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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