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和使用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人事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修。
2.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仓库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叉车负责人负责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报修及维修保养记录。
四、程序
1.资格要求
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1.2.全电动式搬运式及堆高车必须经公司指定机构培训并取得公司驾驶许可证后方能上岗,无许可证人员严禁驾驶。
1.3.叉车驾驶者必须清楚各车辆的最大负载、起升高度、货叉长度、行驶速度等主要技术参数。
2.驾驶前检查:包括全电动搬运车及前移堆高车(除无此部件或功能外)
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2.全电动搬运车及堆高车必须检查装配护栏是否正常、液压管路有无漏油、各支撑轮是否能正常工作。
2.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2.4.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蓄电池电量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2.5.检查车辆制动是否正常、车辆升降及前后行进是否正常、车辆紧急反向动作是否正常。
3.驾驶中规定:包括全电动搬运车及前移堆高车(除无此部件或功能外)
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障部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3.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必须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叉车空载时倒车上坡,前进爬坡。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3.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作客运车辆使用,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3.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3.12.严禁超载行驶、起升货叉。
4.装卸规定:包括全电动搬运车及前移堆高车(除无此部件或功能外)
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货叉上进行作业。
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驾驶者离开叉车。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7.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停放要求
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6.保养规定
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保障部进行处理。
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保障部进行检修,驾驶员严禁私自拆修。车辆无论何时发生故障,必须将叉车停下,悬挂“危险”或“故障”标志于车上,并取下钥匙,同时通知保障部,待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6.4.叉车使用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驾驶员,每年应协助保障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6.5.厂内所有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应处罚。
五、检查表
1.日常检查表
1.1.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日常检查表
1.2.全电动托盘搬运车日常检查表
1.3.全电动前移式堆高车日常检查表
2.定期检查表
2.1.周检查表
2.2.月检查表
2.3.季度检查表
2.4.半年度检查表
六、相关参考材料
1.《J系列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操作及保养手册》
2.《全自动托盘搬运车使用说明书及零件目录》
3.《牵引用铅酸蓄电池使用维护手册》
4.《CZB3智能充电机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