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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管理

JUMU
2019/11/09 16:45:55
第一章   企业与管理概述
第一节        企业及其一般特征
第二节        企业类型
第三节        企业产生的交易费用理论
第四节        企业管理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第五节        案例
第二章   企业产权理论与企业制度
第一节    产权与企业产权理论
第二节    企业产权制度
第三节        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
第四节        公司并购的产权结构分析
第五节        案例
第三章   代理理论与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第一节        公司制企业的两权分离与代理成本
第二节        经营者需求与效用函数
第三节        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
第四节        降低代理成本的内部制度安排
第五节        市场环境对经营者约束
第六节        案例
第四章         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系统原理
第二节     信息沟通原理
第三节        激励原理
第四节        效益原理
第七节        案例
第五章         企业组织设计与组织再造
第一节        组织的概念
第二节        企业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企业组织设计的思想
第四节        企业组织设计的工作步骤
第五节        企业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
第六节        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
第七节        企业组织再造
第八节        案例
第六章         企业计划与实施控制
第一节        企业目标与计划
第二节        企业计划体系
第三节        计划制定
第四节        计划实施控制
第五节        目标管理
第六节        案例
第七章         企业战略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企业总体战略
第三节        产品战略
第四节        多种经营战略
第五节        名牌战略
第六节        案例
第八章   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技术
第二节             投资风险管理
第三节             外汇风险管理
第四节             利率风险管理
第五节             商品价格风险管理
第六节             案例
第九章    企业计划与实施控制
第一节        企业目标与计划管理概述
第二节        企业计划的种类
第三节        经营计划编制案例
第四节        计划的实施控制
第五节        实施控制的心理障碍与诱导策略
第六节        目标管理
第十章            市 场 预 测  
第十一章        案例及例题

第一章  企业与管理概述
    企业是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它是由各生产要素的投入者集合而成。要素投入者为什么要组合成企业,即企业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看法不一,但有代表性的应该是科斯(R.H.Coase)的交易费用理论。科斯用交易费用理论较好地解释了企业产生和扩张的原因。本章首先阐述了企业的概念、企业的一般特征和企业类型,然后用科斯理论讨论企业产生的原因,最后简要介绍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企业及其一般特性
   一、企业的概念
    所谓企业,是指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或服务性经济活动,实行独立核算,以营利为目的,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企业并不是人类社会存在以来就有的,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产生的,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最早出现的是工业企业。工业企业的早期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资本主义手工业作坊、手工业工场和工厂企业。手工业作坊是一种简单协作劳动的组织形式, 是工厂企业的萌芽。手工业工场是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形成的, 具有比手工业作坊规模更大的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 它是企业的初期形态,马克思曾指出:“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种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形式,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占统治地位。这个时期大约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 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产生了以机器为基本生产手段的工厂。1769年水力纺织机发明并使用以后,世界上出现了第一个棉纺厂,随后资本主义手工业工场普遍向工厂这种生产组织形式过渡。这种工厂就是工业企业的近代形式。在大量工厂的涌现,并与社会各个方面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后,企业也就从早期的工业领域迅速扩展到商业、建筑、金融、采掘、运输、邮电等各个领域如是。
    二、企业的一般特征
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反映它们各自特殊性的某些特征。但凡企业,也都具有反映其共性的一般特征。
1.经济性
    企业是经济组织,它在社会中所从事的是经济活动,以谋求利润为目的。企业是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它以自己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通过交换来满足社会需要,并从中获得利润。企业如果没有盈利,就不能发展,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而且,如果没有盈利,就没有企业财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他们也就没有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企业就会消亡。
企业的经济性是它区别于从事非经济活动的政府机关、政治组织、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学术团体等非经济组织的最本质的特征。
2.社会性
企业是一个社会组织。从商品生产角度看,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与其它子系统发生着广泛的经济联系;从企业与社会其他各部门、各单位的非经济关系看,它既依赖于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富强,也依赖于党和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它从属于一定的政治和社会体系,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它具有社会性。
    3.独立自主性。企业是独立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在国爱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它主体的干预。法人企业的独立自主性在法律上表现为财产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主,并以自己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4.能动性
企业是一个能动的有机体。企业的能动性表现在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自我改造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从系统论的角度讲,企业是一个耗散结构系统,它通过不断地与外界进行能量、物质和信息的交换,调整自己的内部结构,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并发展和壮大自己。
5.竞争性
企业是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同时也是竞争主体。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取胜。企业的竞争性表现在它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要有竞争力,要在市场上接受用户的评判和挑选,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企业通过自己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求发展。
第二节 企业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企业划分成不同的类型。
    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
这是我国过去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按照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可将企业分成如下几种类型:
1.国有企业  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  简称集体企业。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  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  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
    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  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  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不是法人。但也有些国家的法典中,明确允许合伙企业采取法人的形式。根据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将其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参与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全部权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其收益是不固定的。有限合伙人无参与企业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权利,对企业债务和民事侵权行为仅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根据合伙契约中的规定分享企业收益。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
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统称为古典企业。
    3.公司制企业  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具有资本联合属性的企业。国际上有关公司的概念,一般认为:“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因此,公司具有反映其特殊性的两个基本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资本具有联合属性。这是公司区别于其它非公司企业的本质特征。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我国将存在国有独资公司,这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
对公司企业可进一步按照其股东的责任范围进行分类,将公司分为:
(1)无限公司  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是由一定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为2~50个)的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清偿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对外发行股票,股东只有一份表示股份份额的股权证书,股份的转让受严格限制。
  (3)两合公司  是由一名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名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是由一定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为5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全部资本分为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公开,股份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转让。
三、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性质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也是我国常用的企业分类方法。而且,我国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也是按这一分类来设置管理机构的。按这种分类方法分成的主要企业类型有:
1.工业企业  它是从事工业品生产的企业,为社会提供工业产品和工业性服务。
    2.农业企业  它是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的企业,为社会提供农副产品。
    3.商业企业  它是从事生活资料流通和流通服务的企业。
4.物资企业  它是从事工业品生产资料流通或流通服务的企业。
5.交通运输企业  它是为社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
6.金融企业  它是专门经营货币或信用业务的企业。
除上述主要类型外,还有邮电、旅游企业等。上述企业中的商业企业和物资企业统称为商品流通企业,简称流通企业。将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分开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生产和消费方面虽有各自的特点,因而组织流通的活动也会有所不同,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它们都是商品,没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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