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怎样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呢?
起首,发生变乱后,车辆能移动的,应敏捷将车辆移至右侧应急车道大概就近出口驶离,车辆停至应急车道后应打开“双闪”,后方150米以外放好告诫标记;
第二,发生变乱后,无论车辆可否移动,驾乘职员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应敏捷转移到安全地带;
第三,驾乘职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刻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
许多驾驶人发生变乱后不知道也不肯意撤离现场,每每第一时间选择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有的则在现场争辩变乱对错,错失躲避次生变乱精良机遇。殊不知,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过快或后车驾驶人分心等缘故原由,极易碰撞到因故停在行车道内的车或人,轻则造成职员受伤、门路拥堵,重则引发连环追尾等恶性变乱、致人殒命。
一宗宗教导惨重的案例,
告诫着我们为何要遵照这个原则
|